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07 年在我县顺利实施,根据《庐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》精神,依据县财政局《庐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( 试行 ) 》 ( 庐财社 [2005]183 号 ) 、《庐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票据管理暂行办法 ( 试行 ) 》 ( 庐财社 [2005]184 号 ) 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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